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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用期需要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嗎?

欄目:社保常見問題  作者:瑞方人力  時間:2020-09-03

  試用期需要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嗎?對于很多企業(yè)不給員工在試用期繳納社保,大都不清楚這個做法是否正確,下面我們就來看看試用期需要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嗎?

試用期需要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嗎? 第1張

  一、試用期需要交五險一金嗎?

  按照國家勞動保障政策,員工在入職第一天起,用人單位就有為其繳交各項社保的義務,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。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,也就是說,試用期同樣屬于勞動關系的存續(xù)期間,因此,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。

  根據(jù)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規(guī)定,單位應當為與其存在勞動關系的職工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,試用期也屬于勞動關系存續(xù)期間,因此,試用期內單位也必須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。

  二、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工資嗎?

  只要和企業(yè)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,企業(yè)就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,不管是不是試用期,不管企業(yè)的性質。

 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:

  (一)在試用期內的;

  (二)用人單位以暴力、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;

  (三)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。

 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。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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