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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務人員辦理醫(yī)療保險嗎?

欄目:醫(yī)療保險  作者:瑞方人力  時間:2021-01-08

  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務人員辦理醫(yī)療保險嗎?醫(yī)療保險是參保人員的基本醫(yī)療保障,在單位上班的一般都會有社保,社保里面就包括了醫(yī)療保險。

用人單位需要為勞務人員辦理醫(yī)療保險嗎? 第1張

  一、 什么是勞務關系

  勞務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根據(jù)口頭或書面約定,由勞動者向用工提供一般性的或特定性的勞動服務,用工者依法支付報酬的一種有償服務的法律關系。勞務關系主要由《合同法》第十二條調整。

  當員工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,只與公司建立勞務派遣關系、只有勞務派遣證,兩者只是簡單的勞務關系。根據(jù)2014年3月1日施行的《勞務派遣暫行規(guī)定》第9條至第10條的規(guī)定,“用工單位沒有責任為派遣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”。

  二、 什么是勞動關系

  根據(jù)《勞動法》第16條規(guī)定,“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、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(xié)議。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”。同時,《勞動合同法》第14條規(guī)定,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,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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